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株洲市公路巡逻警察支队)主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负责机动车辆、非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工作。成立于1987年4月,1989年5月,升格为副局级机构。支队机构设置为: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科、后勤保障科、警务督察科、安全宣传科、法制科、交通秩序管理科;直属机构:车辆管理所、驾驶员管理所、出租车交通安全管理所、交通管理科技所、机动车检测站、直属大队;下属机构:荷塘大队、芦淞大队、天元大队、石峰大队、莲易高等级公路管理大队;党群机构:党委(下设1个党总支、24个党支部)、纪委、工会、团总支。交警支队后勤服务中心、道路交通安全事务所为支队事业单位。具体机构职能如下:
 
纪委
    指导、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承办、协办和指导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及政纪、警纪案件的调查、审理;受理群众举报和民警的申诉;负责内部审计。
 
工会
负责组织开展各项有益的文娱和警营文化活动;代表和组织民警参与民主管理,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慰问、优抚困难民警,提高民警福利待遇;负责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
 
办公室
    负责支队机关文件起草、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访接待,信息综合工作;先期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管理的理论研究工作。
 
后勤保障科
    指导全市交警后勤保障工作;制定车辆、被装的配备计划及采购、发放与管理;负责申报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拨款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编制和管理经费预决算,负责对预算外收入和罚没款、物的稽查、审核,负责基本建设计划、报建和审批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行政管理和支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警务督察科
    负责全市交警的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市交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和遵守法律的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受理群众对交通民警的检举、控告、申诉,负责对“110”、“122”提供的对交通民警的投诉进行现场处置。
 
安全宣传科
    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各种安宣活动及竞赛活动;负责交通事故处理人员、交通安全宣传人员的培训工作;参与重、特大事故和涉外交通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研究处理重、特大事故和疑难交通事故案件;负责检查、指导交通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事故案卷的归档;负责交通肇事驾驶员的驾驶证吊扣、吊销的审核、审批。
 
法制科
    负责制定全市交警法制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开展案件审核、执法检查、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追究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听证、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事故责任重新认定、法医检验、伤残评定工作;负责规范化文件的审核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负责交通违法驾驶员的驾驶证吊扣、吊销和驾驶证撤销的审核、审批。
 
交通秩序管理科
    负责拟定全市交通秩序管理的规划、措施;组织、指导对全市交通秩序的整治、检查、监督;与有关部门配合负责对挖掘、占道和涉及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场(库)站、点设置的现场勘察和审批;负责组织和协调道路交通警(保)卫工作。
 
团总支
    指导交警共青团工作;负责共青团员的教育、管理,协助抓好青年民警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青年民警入团和推优入党工作;组织开展青年活动和青年岗位练兵;当好支队党委的参谋和助手。
 
车辆管理所
    负责全市机动车辆的入户、过户、转籍、改型、改装、报废等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审批管理及警车、公安专段号牌牌证的发放及管理;负责对县、市公安车管业务的检查、指导、监督;负责车管业务有关技术鉴定、解释、咨询;负责全市机动车辆数据的统计和车辆档案管理。
 
驾驶员管理所
    负责对全市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检查、指导、监督;负责对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人员的考试、考核和发证;负责承办机动车考验员、检验员、教练员和直接报考大客车驾驶证的驾驶员的考核、审批、发证工作;负责驾驶证的换证、补证、过户、转籍和驾驶员档案管理。
 
出租车交通安全管理所
    负责对出租车车主和驾驶员交通安全的培训和教育;负责承办出租车入户、过户、转籍、改型、更新及报废车辆的初审工作;负责出租车辆安全技术的检查和出租车停车站、场、点的管理;加强对出租车公司交通安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机动车检测站
    负责对各县(市)机动车检测站的检查、指导和监督;负责市区内在用车辆的定期检验和新购车辆的初次检验以及临时性、特殊性的技术检验;负责完善检测车辆的技术档案,及时呈报车辆检测数据。
 
交通管理科技所
    负责交通管理科技的研究和推广;负责交通道路管理各项业务信息的收集、综合及存档;负责办公自动化、计算机管理程序的开发;负责全市监控系统的规划、设计及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牌、护栏设置的现场勘察和定位;负责监控系统管理和使用;负责“122”交通事故报警台和“1605122”交通管理业务咨询台的接、处警及服务工作。
 
直属大队
    负责市区道路的巡逻执勤、疏导和纠正法违、违章行为;负责道路交通有关紧急任务的临时处置。
 
道路交通安全事务所
负责维护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工作。
 
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支队所辖范围内的物业管理交通安全方面的服务工作。   
 
政工科
负责交警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重要文件的起草、队伍现状的调研;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警衔、保险、教育培训及支队枪支、武器弹药的管理工作;承办支队的表彰奖励、优抚工作。

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简介官方网站查询
株洲机动车非现场交通违法查询
株洲机动车非现场交通违章查询官方网站查询
 株洲交通违章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管理的行为,株洲交通违章查询便是查询这类违章行为的。
    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 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交通违章后的处罚分为警告、罚款(扣押车辆)、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注销驾驶证、行政扣留,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而当你违章后没能及时查询得知违法行为,有可能多次同样的违章行为,然而一个记分周期(一年)是12分,你已经超出分值,交了罚款和滞纳金后积分是不会自动消除的, 还应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 科目一考试。才能消除积分的,会给你带来很多不便。
    当然也许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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